安全评价项目信息公开
评价项目信息 |
项目编号:BSMSAP(FMK)-2024-024 |
项目名称:腾冲县瑞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杜家山尾矿库二期扩容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所在地区:腾冲市滇滩镇联族村湾子 |
评价行业:尾矿库 |
评价类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项目简介:腾冲县瑞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杜家山尾矿库位于滇滩镇河西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6月18日。尾矿库二期扩容工程属改扩建项目,采用湿排工艺,设计扩容后,初期坝高18m(含清基深),总坝高39.0m,总库容305.76万m3,有效库容275.18万m3,尾矿库属四等库,主要建设工程包括:新建1#、2#、3#副坝,库内排洪延伸原斜槽-排水暗涵设施,在尾矿库右岸3#副坝新建斜槽-排水管设施。相应尾矿库主要构筑物(尾矿坝、排洪设施)属4级构筑物。 为满足选矿厂的排尾需求,腾冲县瑞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6月委托贵州天宝矿产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杜家山尾矿库二期扩容工程设计,并于2018年6月28日取得原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的杜家山尾矿库二期扩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批书。取得设计审批书后,建设单位于2019年8月至2021年4月委托云南欣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扩容设计要求进行了1#副坝、2#副坝、3#副坝、右岸排水斜槽+排水管(3#副坝附近)、3#副坝坝脚回水池的施工,由于建设的回水池位置与西侧腾冲县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干堆尾矿库范围重叠。2021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贵州天宝矿产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杜家山尾矿库扩容工程排洪设施变更(右岸排水斜槽+排水管变更至2#副坝处),2021年6月11日扩容工程排洪设施变更安全设施设计评审时专家组发现2018年扩容工程设计存在诸多问题,为解决扩容工程存在的问题,建设单位重新委托昆明坤泽矿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腾冲县瑞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杜家山尾矿库二期扩容工程重大变更设计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工程主要为:2#副坝拆除重建、2#副坝前的排水斜槽及排水暗涵建设、左岸排水斜槽及排洪暗涵的建设、原左岸排水斜槽及排水管的封堵、原3#副坝排水斜槽及暗涵的封堵,重大变更设计经评审后于2023年2月10日取得了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审批的扩容工程重大变更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审批书。 取得重大变更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批书,建设单位于2023年2月15日动工,2023年11月29日完成了二期扩容工程重大变更相关工程建设及安全设施建设。企业重大变更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后于2023年7月31日开始对杜家山尾矿库进行试运行,于2024年1月30日试运行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建设单位于2023年2月份委托保山市民生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其杜家山尾矿库二期扩容工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工作,并于2023年8月29日签订了委托书,保山市民生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组。评价组于2023年8月18日开展了现场勘察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2024年2月22日对现场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于2024年8月19日完成了《腾冲县瑞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杜家山尾矿库二期扩容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2024年9月29日完成了报告的组内成员、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三级审核,根据审核意见,评价组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后最终定稿。 |
参与评价项目人员信息 |
项目组组长:陈 鹰 项目组成员:万里泉、董继德、詹金锚、方国金 报告编制人:陈 鹰 报告审核人:董继德 技术负责人:邹 行 过程控制人:董继德 参与评价的注安师:\ 参与评价技术专家:\ |
评价现场勘察及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
现场工作时间:2023年8月18日 现场工作人员:陈鹰、董继德 |
指出项目的一般安全隐患(项): (1)未实行安全教育培训“一人一档”。 (2)未见企业实际控制人每月在生产现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证明材料。 指出项目的重大安全隐患(项):无 提出的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1)企业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在内的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 (2)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签字备查。 |
提交报告时间:2024年9月29日 |
综合评价结论:腾冲县瑞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杜家山尾矿库二期扩容工程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具备验收条件。 |
评价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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