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信息公开
评价项目信息 |
项目编号:BSMSAP(FMK)-2025-001 |
项目名称:腾冲市中和勐蚌仙山石场大羊场(白岩子)建筑石灰岩矿1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所在地区:腾冲市中和镇 |
评价行业:小型露天采石场 |
评价类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项目简介:腾冲市中和勐蚌仙山石场大羊场(白岩子)建筑石灰岩矿的采矿权人为腾冲市中和勐蚌仙山石场,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设计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10万t/a,矿区面积为0.0220km2,开采标高1970m~1860m,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深孔爆破开采。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发﹝2016﹞37号),《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腾冲市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请示》(腾政报﹝2017﹞76号),《保山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腾冲市人民政府申请调整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批复》(保非煤联办发〔2017〕1号),该矿山被列为整合重组类矿山。 为贯彻上述文件精神,腾冲市中和勐蚌仙山石场大羊场(白岩子)建筑石灰岩矿于2019年8月将矿山生产规模变更为10万t/年,2021年9月8日变更采矿权人为腾冲市中和勐蚌仙山石场(已与矿界北侧约80m处的腾冲市中和勐蚌仙山石场矿权整合为同一采矿权人)。变更生产规模后,腾冲市中和勐蚌仙山石场于2022年2月委托云南忠瑞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腾冲市中和勐蚌仙山石场大羊场(白岩子)建筑石灰岩矿1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22年4月11日取得了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审批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批书。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批书后,由于受林地制约,企业一直未开展基建工作。取得林地审批后,企业于2024年9月4日取得基建延期批复,开始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对安全设施进行建设,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了矿山采矿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企业于2024年12月11日委托保山市民生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其矿山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工作,保山市民生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小组,承担其矿山的安全评价工作。评价小组于2024年12月12日至矿山进行了首次现场勘察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于2025年1月13日对现场建设情况复核,于2025年2月5日完成了报告编制,按照过程控制要求完成了报告的组内审核、技术审核、过程控制审核,根据审核意见,评价小组对报告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后最终定稿。 |
参与评价项目人员信息 |
项目组组长:陈 鹰 项目组成员:董继德、詹金锚、方国金 报告编制人:陈 鹰 报告审核人:董继德 技术负责人:邹 行 过程控制人:董继德 参与评价的注安师:\ 参与评价技术专家:\ |
评价现场勘察及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
现场工作时间:2024年12月12日 现场工作人员:陈鹰、董继德 |
指出项目的一般安全隐患(项): (1)运输道路错车道、转弯处的前端未设置声光报警装置。 (2)未实行安全教育培训“一人一档”。 指出项目的重大安全隐患(项):无 提出的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1)企业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在内的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 (2)(2)企业应按《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在运输道路错车道、转弯处的前端设置声光报警装置。 |
提交报告时间:2025年2月10日 |
综合评价结论:腾冲市中和勐蚌仙山石场大羊场(白岩子)建筑石灰岩矿1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具备验收条件。 |
评价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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