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信息公开
评价项目信息 |
项目编号:BSMSAP(FMK)-2024-028 |
项目名称: 保山市飞龙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坪铅锌矿尾矿库闭库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所在地区: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核桃坪 |
评价行业:尾矿库 |
评价类型:安全验收评价 |
项目简介: 保山市飞龙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侍正奎,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选矿(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人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保山市飞龙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坪铅锌矿尾矿库位于保山市350°方向,平距37km处,属隆阳区瓦窑镇所辖。库区北侧有G357国道经过,库区与G357国道有约20km乡村水泥公路相连,G357国道与320国道、G56杭瑞高速相联通,可直达瓦窑镇、隆阳区城区,交通较为便利。 保山市飞龙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坪铅锌矿尾矿库2007年1月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进行技改设计,尾矿湿排改干堆,于2008年3月建成并投入运行,为选厂配套设施。该尾矿库闭库工程建设前为干排库,尾矿堆积体顶面标高最高约2209m,初期坝高8m,堆积坝高20m,总坝高28m,堆存尾矿约31.0万m³,剩余有效库容为6.1万m³,为五等库。 截止2024年6月,该尾矿库已停用超过3年,库内堆存尾矿约31.0万m³,剩余有效库容为6.1万m³,因该尾矿库变更设计基建工程无法推进,且尾矿库剩余库容较小,根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38号,根据总局令第78号修改)、《关于印发云南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应急〔2020〕20号)等文件要求,企业决定对其所属核桃坪铅锌矿尾矿库进行闭库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印发云南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15日委托保山市民生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其核桃坪铅锌矿尾矿库闭库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
参与评价项目人员信息 |
项目组组长:万里泉 项目组成员:陈鹰、董继德、詹金锚、方国金 报告编制人:万里泉 报告审核人:陈鹰、邹行、董继德 技术负责人:邹行 过程控制人:董继德 参与评价的注安师:万里泉、陈鹰、董继德 参与评价技术专家:无 |
评价现场勘察及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
现场工作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16日 现场工作人员:万里泉、陈鹰 |
指出项目的一般安全隐患(项):3项 指出项目的重大安全隐患(项):0项 提出的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6项 |
提交报告时间:2025年1月10日 |
评价报告结论:保山市飞龙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坪铅锌矿尾矿库闭库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评价组成员现场勘察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