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信息公开
评价项目信息 |
项目编号:BSMSAP(FMK)-2025-009 |
项目名称:镇康县铭泰砂石供应有限公司镇康县勐捧镇野鸭塘采石场5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所在地区:临沧市镇康县勐捧镇 |
评价行业:金属非金属矿山 |
评价类型:安全预评价 |
项目简介:镇康县勐捧镇野鸭塘采石场的采矿权人为镇康县铭泰砂石供应有限公司,矿区位于镇康县城353°方向直距约20km,公路里程约52km,3°带极值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东经98°57′38.661″~98°57′49.006″,北纬24°05′23.843″~24°05′31.972″,行政区划隶属地处镇康县勐捧镇南梳坝村民委会辖区内。 该矿山建设项目性质为扩建矿山,矿区面积0.0402km2,设计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为1290m至1200m,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设计开拓运输方式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矿山生产规模50万t/a。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44号)要求:将现有采石(砂)场最小开采规模提高到50万吨/年,故企业决定对野鸭塘采石场进行改造升级,为此,镇康县铭泰砂石供应有限公司根据(云政办发〔2024〕44号)相关规定,向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将生产规模扩大至50万t/a。企业特委托云南忠瑞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镇康县勐捧镇野鸭塘采石场5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于2025年2月28日委托保山市民生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镇康县勐捧镇野鸭塘采石场5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于2025年2月28日到现场进行了勘查和资料收集分析,根据《镇康县勐捧镇野鸭塘采石场5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系统完整地对该露天采矿工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和评价。于2025年4月7日完成了《镇康县勐捧镇野鸭塘采石场5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初稿编制,2025年4月11日完成了报告的组内审核、技术审核、过程控制审核,根据审核意见,评价小组对报告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后最终定稿。 |
参与评价项目人员信息 |
项目组组长:万里泉 项目组成员:陈鹰、詹金锚、方国金 报告编制人:万里泉 报告审核人:陈 鹰 技术负责人:邹 行 过程控制人:董继德 参与评价的注安师:\ 参与评价技术专家:\ |
评价现场勘察及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
现场工作时间:2025年2月28日 现场工作人员:万里泉、邹行 |
指出项目的一般安全隐患(项): (1)矿权边界东南侧约50m处有10kV高压输电线(近西南-东北走向)。 (2)矿权边界南东侧约194m处分布有Y055乡道。 指出项目的重大安全隐患(项): 无。 提出的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1)应当按国家颁发的有关爆破作业的法律法规,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并征得当地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报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 (2)爆破作业过程中加强人员管控和疏散,防止人畜误入,并在乡村公路爆破警戒线范围外设岗哨,爆破期间暂停交通。 |
提交报告时间:2025年4月11日 |
评价报告结论:镇康县勐捧镇野鸭塘采石场5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总体能满足基本的安全生产活动,该项目的安全风险是能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
评价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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