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勐堆大石桥采石场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2025-06-20
来源:

安全评价项目信息公开


评价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BSMSAP(FMK)-2025-010
项目名称镇康县堆大石桥采石场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所在地区:临沧市镇康县
评价行业金属非金属矿山
评价类型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镇康县堆大石桥采石场采矿权人为镇康隆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镇康县勐堆大石桥采石场位于镇康县城35°方向,距县城平距18km,属临沧市镇康县勐堆乡管辖。矿区地理极值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东经98°55′47.001″~98°55′54.223″,北纬23°54′35.105″~23°54′48.001″。
镇康县堆大石桥采石场于2013年9月首次取得由镇康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2023年1月29日重新办理了扩大生产规模的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5309242013097130131475,有效期限为2023年1月30日至2029年1月30日,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10.0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0.0630km2。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构成,开采标高1100m至980m。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文件—《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镇康县非煤矿山“四个一批”清单的批复》(临政复[2024]74号),镇康县堆大石桥采石场属于改造升级矿山。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44号)要求:将现有采石(砂)场最小开采规模提高到50万吨/年,故企业决定对镇康县堆大石桥采石场进行改造升级,为此,镇康隆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云政办发〔2024〕44号)相关规定,向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将生产规模扩大至50万t/a。企业特委托云南忠瑞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镇康隆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镇康县勐堆大石桥采石场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于2025年2月28日委托保山市民生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镇康县堆大石桥采石场5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保山市民生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接受该项目委托后,成立了该项目安全预评价小组,组织公司相关技术力量开展了对镇康隆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镇康县勐堆大石桥采石场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的安全预评价工作。评价小组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研究分析后,于2025年2月28日到现场进行了勘查和资料收集分析,根据《镇康隆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镇康县勐堆大石桥采石场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系统完整地对该露天采矿工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和评价。于2025年4月14日完成了《镇康县勐堆大石桥采石场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初稿编制,2025年4月18日完成了报告的组内审核、技术审核、过程控制审核,根据审核意见,评价小组对报告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后最终定稿。




参与评价项目人员信息
项目组组长   行          项目组成员:邹行万里泉段伟敏詹金


报告编制人:   行           报告审核人:万里泉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人:董继德


参与评价注安师\


参与评价技术专家:\




评价现场勘察及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现场工作时间2025228


现场工作人员:邹行万里泉
指出项目的一般安全隐患(项):


指出项目的重大安全隐患(项):


提出的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提交报告时间:2025418
评价报告结论:镇康县堆大石桥采石场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总体能满足基本的安全生产活动,该项目的安全风险是能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评价现场勘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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