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信息公开
评价项目信息 |
项目编号:BSMSAP(FMK)-2025-002 |
项目名称:昆明灏煜灵矿业有限公司昌宁铜矿分公司1号尾矿渣库重大设计变更前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所在地区:昌宁县苟街乡 |
评价行业:尾矿库 |
评价类型:重大设计变更前安全现状评价 |
项目简介:昆明灏煜灵矿业有限公司昌宁铜矿分公司1号尾矿渣库为在建尾矿库,位于保山市昌宁县苟街乡桥头村鸡街子的山沟中。该尾矿库属沟谷型尾矿库。设计采用干堆工艺,初期坝体为碾压式堆石坝,初期坝高29m(含清基深),最大坝高65.0m,有效库容量约71.4万 m3,设计等别为四等尾矿库。设计库外排洪方式为拦水坝+排洪明沟排洪,库内采用透水堆石坝+渣坝两侧的雨水沟协助排水。现状建设了尾矿坝,右岸截洪沟(上游设置了谷坊坝和挡水坝),左岸排水沟,库内排水管,坝前集水池,应急上坝道路等工程。 企业于2010年8月委托昆明诚信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昆明灏煜灵矿业有限公司昌宁铜矿分公司1号尾矿渣库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于2010年12月10日取得原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的《云南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批书》。取得设计审批书后,企业于2015年2月委托云南中林地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昆明颢煜灵矿业有限公司昌宁铜矿分公司1号尾矿渣库施工图设计》,企业依照施工图设计,自主对尾矿库进行建设,主要对初期坝、挡水坝、库外左右岸截洪沟、库内排水井、排水管、坝前集液池、尾矿运输道路等进行了建设,但初期坝筑坝材料、筑坝工艺、排洪构筑物位置和尺寸、尾矿排放方式等均与《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不符。目前企业还未完成尾矿库建设,且企业建设尾矿库历时约13年,原设计方案已不适宜现行的尾矿库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范围》安监总管一〔2016〕18号文的要求,企业需对该建设工程进行重大变更。 为更好的完成该项目的重大设计变更编制工作,根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第5部分: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编写提纲》(KA/T 20. 5-2024)的要求,在重大设计变更编制前需对尾矿库建设现状进行评价。因此企业于2024年11月22日委托保山市民生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其昆明灏煜灵矿业有限公司昌宁铜矿分公司1号尾矿渣库进行重大设计变更前的安全现状评价。保山市民生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接受该项目委托后,成立了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组。评价组在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基础上,于2024年12月3日对尾矿库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工作,主要针对尾矿库库区及周边环境、初期坝、防洪排水构筑物、安全监测设施、辅助设施(照明、通讯、值班室等)、安全管理等现状情况进行了调查。在系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该在建尾矿库与国家及行业相关尾矿库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及《安全专篇》的符合性进行评价,对该尾矿库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评价,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 |
参与评价项目人员信息 |
项目组组长:陈 鹰 项目组成员:万里泉、董继德、詹金锚、方国金 报告编制人:陈 鹰 报告审核人:万里泉 技术负责人:邹 行 过程控制人:董继德 参与评价的注安师:\ 参与评价技术专家:\ |
评价现场勘察及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
现场工作时间:2024年12月3日 现场工作人员:陈鹰、邹行 |
指出项目的主要安全隐患(项): (1)根据2024版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定义该初期坝为碾压式土石坝,与设计不符。未见筑坝材料入场验收资料及石料检测检验资料、坝体碾压试验报告及土方填筑质量检测报告。 (2)建设的右岸截洪沟局部断面积小于设计要求,构筑物强度经第三方检验为不合格。且截洪沟暗涵沟盖板严重破损,边坡存在大面积塌方现象压覆沟盖,排洪沟内存在大量淤泥砂石,内壁存在开裂破坏,排水沟已不能正常运行。 (3)库内现状采用排水管排洪(未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排水管强度进行检测),与设计要求的透水堆石坝断面+坝肩排水沟排洪的排洪方式不符。 提出的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1)建议建设单位重新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补充尾矿坝坝体碾压试验报告及土方填筑质量检测报告,为下一步重大设计变更计算坝体稳定性提供必要的依据,设计单位应根据2024年版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及坝体检测报告充分论证初期坝是否可沿用。 (2)现状在尾矿库右岸设置了排洪明渠,左岸设置了一条雨水沟,根据2024年版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及排洪构筑物检测报告,现状设置的排洪构筑物断面、强度、线路均不符合设计要求,且局部已损坏,已不能正常运行,建议下一步重大设计变更应根据2024年版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及排洪构筑物检测报告分析论证,现状排洪构筑物是否能继续沿用,如能沿用应采取必要的修复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 (3)库内现状采用排水管排洪,与设计要求的透水堆石坝断面+坝肩排水沟排洪的排洪方式不符,建议下一步重大设计变更应进一步论证分析库内排洪方式的变化对初期坝及今后堆积坝造成的影响,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
提交报告时间:2025年3月14日 |
评价综述:本评价报告是根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第5部分: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编写提纲》(KA/T 20. 5-2024)的要求,在重大设计变更前对昆明灏煜灵矿业有限公司昌宁铜矿分公司1号尾矿渣库的建设现状进行评价分析,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安全对策措施,通过与《昆明灏煜灵矿业有限公司昌宁铜矿分公司1号尾矿渣库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检查分析,本评价报告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在下一步完善设计变更中,落实本次现状评价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切实针对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重大设计变更方案和生产设施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认真落实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工作,即可为该建设项目奠定安全生产条件。 |
评价现场勘察照片 |
![]() 评价组成员现场勘查照片 (左1安全评价师:邹行;左2企业陪同人员:罗洪晟煜;左3安全评价师:陈鹰;左4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熊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