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信息公开
评价项目信息 |
项目编号:BSMSAP(WHP)-2023-51 |
项目名称:腾冲市腾越镇丰华物资经营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所在地区:腾冲市腾越镇天成社区叠园小区3号东盈综合商场内 |
评价行业:危险化学品 |
评价类型:安全现状评价 |
项目简介:腾冲市腾越镇丰华物资经营部(以下简称“经营部”)营业场所位于腾冲市腾越镇天成社区叠园小区3号东盈综合商场内,备货库房位于腾越镇松园村成滇字第6045号地块南侧,主要负责人为杨华。经营部经营方式为:零售。经营部商店内不存放气瓶,备货库房内存放气瓶;经营的气体有:氧气、乙炔气、氩气、二氧化碳、氮气,乙炔气为危险化学品,乙炔气采用丙酮作为溶剂溶解存储于乙炔气瓶内,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充装于气瓶中处于压缩状态,属于危险化学品,故经营部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共有6种(氧气、乙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丙酮)。经营部供应商为腾冲市坤威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由其将气体实瓶配送至经营部备货库房存储。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18265-2019)关于危险化学品商店安全技术基本要求,第5.2.5条:营业场所只允许存放单件质量小于 50 kg或容积小于50L的民用小包装危险化学品,其存放总质量不得超过1t,且营业场所内危险化学品的量与 GB 18218中所规定的界量比值之和应不大于0.3 ;第5.2.6条:备货库房只允许存放单件质量小于 50 kg 或容积小于 50L的民用小包装危险化学品,其存放总质量不得超过 2t,且备货库房内危险化学品的量与 GB 18218 中所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应不大于 0.6。 |
参与评价项目人员信息 |
项目组组长:何 旭 项目组成员:徐亮亮、郭永康、许有宽、申宏敏 报告编制人:何 旭 报告审核人:罗中苹 技术负责人:张瑞娟 过程控制人:赵志田 参与评价的注安师:\ 参与评价技术专家:\ |
评价现场勘察及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
现场工作时间:2023年09月20日 现场工作人员:何旭、徐亮亮 |
指出项目的一般安全隐患(项):1项 指出项目的重大安全隐患(项):无 提出的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1项 |
提交报告时间:2023年11月06日 |
评价报告结论:腾冲市腾越镇丰华物资经营部危险化学品经营现状从安全评价角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风险可控,具备安全经营条件。 |
评价现场勘察照片 |
![]() 评价人员现场照片(从左至右依次为:评价师何旭、业主陪同人员、评价师徐亮亮) |